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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国际儿童节刚刚过去,本文希望通过典型案例剖析邪教对儿童的伤害,引起全社会给予更多关注,共同织牢“防护网”,为祖国花朵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图片来源网络
先看典型案例。
——“法轮功”对儿童的伤害。辽宁“法轮功”人员佟岩于1999年12月16日为了“圆满”,将年仅6岁的女儿徐澈杀死;黑龙江“法轮功”人员关淑云于2002年4月22日以“除魔”为名,掐死不满9岁的女儿戴楠;天津“法轮功”人员李艳忠于2005年7月10日在家中,用菜刀将6岁的女儿李玥和6岁的外甥张鑫杀死,等等。
——“门徒会”对儿童的伤害。河北“门徒会”人员付某逼迫上小学的女儿入教,女儿怄气服下农药,付某不组织抢救反而做“祷告”,导致女儿死亡;山西“门徒会”人员李荣财宣扬“祷告治病”,致使本村李春娥2岁的儿子和7岁的女儿死亡;河北“门徒会”人员苏某“祷告”致女儿死亡,他却对着女儿尸体“祷告”4天,企图使其复活,等等。
——“全能神”对儿童的伤害。江苏“全能神”人员万成彦于1996年2月22日为洗清自己的“罪恶”,用斧头将8岁儿子王磊杀死;河南“全能神”人员李桂荣于2011年1月10日趁女儿熟睡之际,用剪刀割断其喉咙;河南“全能神”人员闵拥军于2012年12月14日受“世界末日”蛊惑,手持菜刀冲入陈棚小学,造成多名学生死伤,等等。
国外邪教对儿童的伤害同样触目惊心,美国“人民圣殿教”邪教教主琼斯1978年11月胁迫追随者们喝下掺有氰化物的饮料集体自杀,最终造成914人死亡,其中包括276名儿童;乌干达“恢复上帝十诫运动”邪教2000年3月17日组织530名成员集体自焚,包括78名儿童被烧死……
血淋淋的案例摆在这,如何是好?笔者建议: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为儿童层层织牢三张邪教“防护网”。
首先,织牢“家庭防护网”。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学习的榜样,对孩子的成长负有不可替代的责任。分析上述典型案例,父母痴迷邪教歪理邪说后,不仅不尽抚养责任,反而把孩子带入歧途,同时为了一己之私不惜牺牲孩子的生命,这是决不能接受的!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父母要树立榜样,坚决不参与任何邪教活动,即便一时误入歧途,也要迅速脱离,营造健康的家庭氛围,由此织牢“第一张网”。
其次,织牢“学校防护网”。6至12岁,是孩子成长的重要时期,也是接受教育的关键时期,他们大多数时间在学校度过,学校的安全环境尤其重要。河南“闵拥军案”的教训太深刻了,决不允许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学校是重要的阵地,一方面要加强师德教育,防止教师参与邪教活动,并向儿童传播;另一方面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邪教人员窜入校园伤害儿童,由此织牢“第二张网”。
最后,织牢“社会防护网”。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儿童同样离不开吃饭、穿衣、就医,他们在与社会互动中不断成长,良好的社会氛围必不可少。文中的李春娥由于缺少正确认知,孩子生病后不及时就医,而是选择请“门徒会”人员“祷告”,结果导致两名孩子死亡。避免邪教伤害儿童,全社会应当共同努力,既综合治理邪教活动,让邪教失去存在的土壤;又推动形成理性认知,不给邪教可乘之机,由此织牢“第三张网”。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客观地讲,邪教短时间内还难以完全消除,他们对儿童的伤害仍然存在,这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努力,为儿童层层织牢“防护网”,让他们健健康康地走向人生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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