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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砥砺十载 法润南粤

时间:2025-08-29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2025年第15期 作者:

  从智能网联汽车穿梭驰骋,到荔枝、新会陈皮丰收畅销;从粤港澳三地规则深度衔接,到城中村改造、物业管理难题破解;从红树林湿地长效保护机制建立,到岭南老屋活化传承……以良法促善治,正为南粤大地注入澎湃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广东发展,强调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十年来,广东21个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中心、注重质效、敢于创新,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回应人民呼声,切实扛起助力改革发展的使命责任。截至今年7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共446件,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瞄准新兴领域

  ——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向新图强

  作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广东正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一重大战略部署,以创造性地方立法驱动广东产业体系向新图强。

  如何破除制度壁垒,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广州敢于先行先试,锁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瓶颈问题“靶向”立法:制定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拓展智能网联汽车商业运营,构建全流程应急处理机制,厘清无人车事故谁担责等关键问题。外卖“飞”起来、打“飞的”上班、无人机“烟花秀”等人们对低空经济发展的想象已逐渐照进现实。广州等地对飞行空域、基础设施、飞行保障等关键问题进行调研梳理,出台了低空经济发展条例等法规,为产业发展提供清晰指引。

  各市立法精准滴灌本地现代化特色产业,推动科技创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紧扣“向海”资源特色,汕尾制定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把“标准海”供应、拎包入驻、拿海即开工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融入法规。云浮制定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创新建设与管理、区域合作和产业有序承接等机制。佛山制定的市场主体服务条例,是率先就如何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专门立法。湛江、肇庆、中山、阳江等市先后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助力高质量发展……

  深圳、珠海、汕头用足用好“设区的市立法权”和“经济特区立法权”。深圳立法赋予前海、河套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更多探索空间;珠海制定涉及粤港澳大湾区及横琴建设的法规11部,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汕头率先在地方立法中提出以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创新科技项目组织和管理方式。

  赋能“百千万工程”

  ——共绘城乡高质量发展“绿美画卷”

  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所在。在不到1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广东地域发展差异显著,全省122个县(市、区)、1613个乡镇(街道)、2.65万个行政村(社区)星罗棋布,各市制定多部“小切口”立法,精准赋能“百千万工程”,用法治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农业特色产业立法守护“乡土宝贝”。山海兼备、资源丰富的广东,孕育了一大批“土特产”。茂名制定古荔枝树保护条例和化橘红保护发展条例,推动了特色产业快速发展。2024年,荔枝、化橘红全产业链产值超200亿元。潮州制定古茶树保护条例和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填补了全省古茶树资源系统性保护的立法空白。2024年,全市茶叶产量3.62万吨,实现产值88.97亿元。江门新会陈皮被誉为“广东三宝”之首。江门制定新会陈皮保护条例,围绕道地性保护、品牌保护、监督管理等方面建章立制。现在,新会陈皮全产业链总产值从不足300万元发展到261亿元,成为强县富民的“金果子”。

  环境保护立法筑牢“绿色屏障”。久久为功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各市立法从做好一座山、一条河、一个湖、一类自然资源的保护着手,一事一法。“这片红树林是‘国宝’,要像爱护眼睛一样守护好。”湛江制定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对湿地保护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惠州先后为一条江(西枝江)、一座山(罗浮山)、一个湖(惠州西湖)进行立法,兼顾生态保护与合理利用。为守护母亲河,阳江制定漠阳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后持续跟进执法进展,现在,漠阳江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和达标比例均达到100%。

  针对规划、建设、经营、治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汕尾制定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扎实推动“连带成片”示范片区呈现新图景,立法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呵护悠悠文脉

  ——擦亮岭南文化法治名片

  岭南文化源远流长,各市立法守护红色记忆、历史遗产、民俗风情,让悠悠文脉在法治呵护下生生不息。

  聚焦红色资源、革命遗址立法,扎实守护精神根脉。汕尾是“中国第一个县级苏维埃政权”诞生地,汕尾制定的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推动原海陆丰中心县委旧址等重焕光彩。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规定建立红色资源数据库,通过主题展览、数字赋能提升韶关红色资源的品牌价值。

  历史遗产立法留住岭南印记。梅州制定客家围龙屋保护条例进行保护。阳江制定石望铸钱遗址保护条例,精心守护文化遗产。被称为“中华恐龙之乡”的河源制定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在加强保护的同时明确了资源的合理利用。端砚居我国四大名砚之首,肇庆专门制定端砚石资源保护条例,实行分级分类限制开采并建立相应补偿机制。云浮磨刀山遗址的发现,将广东人类活动史从距今约13万年的“马坝人”时代推前了数十万年,云浮通过立法保护,鼓励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保护利用。

  作为中国著名侨乡,江门以实际行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践行“大侨务”观,以“侨”为“桥”,制定出台了促进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条例。

  特色文化立法涵养向上向善文化。中山制定慈善万人行促进条例,将当地延续30多年的公益活动经验转化为稳定的法规制度,持续提升中山慈善文化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创造力。梅州素有“足球之乡”的美誉,专门制定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着力破解体教融合、足球普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创新协同立法

  ——画出区域协调发展“同心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区域协同立法。近年来,广东省探索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取得重大进展,创下多个全国率先。

  开启文化领域区域协同立法的先河。潮剧是广东三大地方剧种之一,是汕头、潮州、揭阳共有的一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21年,三市率先开展潮剧协同立法,“求同存异,凸显协同”,助力文化传承。

  2022年,一项聚焦粤菜的协同立法实践在广东开展。率先探索省市“1+N”协同立法新模式,省立法建立粤菜发展促进的统一制度,汕头、佛山、江门、潮州、梅州5个地市瞄准粤菜分支,各自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法规,力求做深做细做实做出特色。广州与佛山地铁连通多年,管理模式、行政处罚、管护标准、应急机制等如何协同一致?佛山、广州两市紧密协同,采取“制定+修订”模式,设“互联互通”专章,以城市轨道交通协同立法,加快推动“轨道上的大湾区”建设。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珠海、中山共同制定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汕头、揭阳采取“规定+协同专章”的立法形式,出台练江流域协同保护相关法规;深圳、东莞推进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立法;河源、韶关加快新丰江流域协同保护立法;梅州与福建龙岩推进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协同立法……

  十年立法中,各市紧贴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用制度厘清权责边界,以法治力量提升群众幸福感,以实际行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质增效。清远施行的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以网格管理“小支点”撬动基层治理“大作为”,守好一方平安。佛山、东莞、惠州等地出台养犬管理条例,为“养犬管理”这个城市文明的“微观考题”积极应答。广州制定规范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规,助力城市转型发展成效明显,精细立法打通城市治理“末梢神经”。广州、佛山、东莞、清远、揭阳等地先后出台物业管理相关条例,推动政府相关部门、街镇、居委会、业主、业主组织、物业企业、建设单位等在小区治理中形成合力。

  十年立法中,各市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始终,让立法工作直达田间地头,真正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惠及民众。针对老百姓茶余饭后在村头巷尾榕树下纳凉闲聊的习惯,江门举办“榕树议事会”,把不易懂的“法言法语”转化成群众语言,让群众在家门口畅所欲言;茂名采取“走下去、请上来、走出去、请进来”工作法,推动立法调研走深走实;惠州惠城打造“法泽苑”,拓展立法主题公园活动范围和内涵;梅州分类建设“金色”、“绿色”、“古色”、“红色”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升听取民意的针对性;潮州“大众说法”立法茶话会喝工夫茶聊聊天,就能反映问题推动立法,越来越受到群众欢迎。

  从江门江海、广州南沙、深圳福田3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到23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和5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单位,再到遍布各地一线的超600个联系点,广东扎实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努力使每一部法规都载满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法润南粤,潮涌珠江。

  十年立法路,广东21个市级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以鲜活的立法实践,织就了一张兼具时代气象与南粤特色的法治网络。十年立法路,每一部地方性法规都是对高质量发展命题的积极应答,也浸润着“务实灵活、敢为人先”的广东精神。十年立法路,是法治精神在南粤大地深深扎根的十年,是广东地方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跃升的十年,是广东广大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持续增强的十年。十年立法路结下的累累硕果,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蓬勃生机与显著优势。

  站在新的起点,广东各市将继续用足用好用活地方立法权,坚守法治初心,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不断提升立法质量和效能,为广东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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