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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时间:2024-03-26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案例内容涉及妇女隐私权、名誉权和生育期间劳动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彩礼归属等热点问题,体现了广东法院做实为人民司法、用情断好百姓家务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实践。

  2023年,全省法院审结家事纠纷一审案件81740件,其中调解撤诉42580件,同比增长23.1%;诉前成功化解家事纠纷2.6万件,同比增长11.17%;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84份,并联合有关部门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地执行,合力织密反家暴防护网。

  典型案例1

  家务劳动补偿该不该给?法院:支持!女方付出较多

  李某(女)与徐某于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22年,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并主张婚生子由其直接抚养,徐某支付抚养费并向其支付家务劳动补偿50000元等。

  徐某同意离婚,但主张儿子由其直接抚养,不同意支付家务劳动补偿。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双方婚后未注重感情培养,夫妻感情出现裂痕无法修复,且双方均同意离婚,依法准许离婚。

  徐某常年在外工作,在此期间照顾儿子、处理家庭事务等由李某操办,且双方儿子尚年幼,需要付出较多的心血照料,李某承担了较多的抚育子女、照顾家庭的责任和义务,其为家庭所付出的辛劳应予以肯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结合在案证据,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由李某直接抚养,徐某支付抚养费及向李某支付家务劳动补偿款50000元等。

  典型意义

  肯定家务劳动的独立价值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表示,家务劳动虽无薪酬,但对家庭生活和社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全职妈妈”的付出和贡献不容忽视。

  本案准确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家务经济补偿的规定,通过在离婚时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充分肯定了家务劳动的独立价值,有利于教育引导夫妻双方自觉承担家庭责任,互相尊重支持,对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弘扬新时代良好家风具有积极意义。

  典型案例2

  结婚不足半年闹离婚 男方要女方返还彩礼

  内地居民陈某与澳门居民张某(女)于2021年11月相亲认识,2022年2月结婚,陈某赠与张某现金40000元及玉手镯作为彩礼,婚后双方在内地与澳门共同生活居住。

  2022年6月,陈某因与张某发生争执,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离婚及张某返还彩礼40000元及玉手镯。

  张某同意离婚及返还玉手镯,但辩称彩礼已用于生活开支和支付陈某婚前所购房产的按揭贷款。陈某确认双方在澳门居住期间的房租、生活费均由张某支出。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张某为澳门居民,本案为涉澳离婚纠纷。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本案可以适用内地法作为审理争议的准据法。陈某、张某在办理结婚登记后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维护家庭的经历。

  结合在案证据,综合考虑给付彩礼后双方已同居生活并登记结婚,以及在澳门共同生活期间的费用开支均为张某支付等情况,对张某关于彩礼已转化为共同花销的主张予以采纳。

  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张某向陈某返还玉手镯,驳回陈某主张返还40000元彩礼的诉请。

  典型意义

  用于共同生活支出,无需返还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彩礼是男方基于婚约承诺对女方的道德性赠与,是我国传统婚嫁风俗,具有广泛的社会文化基础。

  本案中,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及公序良俗原则,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当事人的经济水平等因素,依法认定彩礼已用于婚事筹办或共同生活支出的无需返还,有利于妥善平衡双方利益,弘扬健康文明的婚嫁风俗。

  典型案例3

  男子无法接受分手事实在社交平台指责女子出轨

  陈某(女)与黄某原系恋人关系,双方亦是大学校友。双方分手后,黄某因无法接受事实,便于2023年3月起在其注册的抖音账号内发布四则含有陈某姓名、就读学校与专业、年级、籍贯、父母职业的视频,视频中讲述了其与陈某的恋爱交往细节,指责陈某出轨,称陈某“和多位男生搞暧昧”“给每一任对象戴绿帽”“装深情人设PUA他人”“偷偷干老本行”“下头姐”等。视频发布后,大量网络用户在评论区内对陈某予以负面评价、吃瓜等。陈某认为黄某的相关行为侵害了其隐私权、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黄某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维权合理开支等。

  广州互联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黄某未经陈某同意,在其抖音账号中披露陈某的就读学校与专业、年级、双方的恋爱细节等。上述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私密性,结合黄某相关言论语境及双方纠纷背景,陈某显然不愿意其相关信息被以此种方式予以公开。因此,黄某在其抖音账号中擅自披露陈某个人私密信息的行为,侵害了陈某的隐私权。同时,黄某在抖音账号中发布案涉言论对陈某进行人身攻击及人格贬损,超过了评价的合法限度,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造成陈某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陈某的名誉权。据此,判令黄某在抖音账号内向陈某赔礼道歉,并向陈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维权合理开支等4000元。

  典型意义

  维护妇女隐私权及名誉权

  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本案系因情感纠纷引发的隐私权、名誉权网络侵权纠纷典型案件。

  人民法院依法对在网络上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泄露女性隐私信息,贬损女性人格的行为予以负面评价,切实保护了妇女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有利于引导公众自觉规范网络言行,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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