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邮箱:2386546473@qq.com
举报电话:110
首先,要认清“法轮功”顽固分子利用人民币的流通特性,采取污损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反动宣传,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自觉抵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拒收、不使用这类印有邪教宣传内容的污损人民币。其次,一旦收到这类污损人民币,要尽快到银行兑换,阻止其流向社会。第三,发现有人在人民币上涂印邪教宣传内容等可疑情况,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
在省委政法委的指导下,省反邪教协会、南方新闻网联合举办“全民反邪教,聚力护平安”反邪教短视频征集活动。
广东省反邪教网 粤ICP备130844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