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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受害者”应该受到谴责吗?
——“指责受害人”现象及其心理成因分析(下)

时间:2021-12-28 来源:广东省反邪教网 作者:云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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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彩虹过人被踢倒,为什么被骂的是内马尔?》文中(详见“广东省反邪教网”学术栏目),我们分析了“指责受害者”现象的心理成因及其益处与局限,并指出“指责受害人”现象在邪教问题中也时有发生。不少读者追问道,难道那些邪教人员不应该受到指责吗?下面,我们就来探讨这个问题。

  1、“指责受害者”现象在邪教问题中普遍存在

  听到身边有人加入邪教,对其加以指责几乎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反应。反邪教志愿者张磊长期从事对邪教人员进行思想矫治的相关工作,他在“粤反邪专家讲堂”《当家人朋友痴迷邪教 我们应该怎么办》中讲述,工作中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获悉亲人相信邪教的消息时,人们的反应总是首先感到愤怒,指责其“脑子被驴踢了”,然后家人召开“批判”会,以为通过三言两语就可以把他(她)“骂”醒,却发现越骂越糟糕,要说服一个相信邪教的人绝非易事。美国心理学会原主席、邪教问题专家玛格丽特·辛格指出,当有人误入邪教,社会舆论会指责这个人一定有什么毛病,这是某种人格的失败,公众会一致把邪教成员看成是傻瓜、疯子和弱智,甚至一些专业的精神病医生,也认为只有处于崩溃边缘和患精神病的人才会加入邪教。社会上还存在一种谴责受害者家属的舆论力量,指出或暗示他们的家庭一定有什么失败之处,不然的话,他们的亲人怎么可能加入邪教。

  2、邪教“受害者”应该受到指责吗

  在“指责受害者”现象中,有些受害人的确一定程度行为不当,比如在保安刺死车主的案例中,如果真的存在车主不遵守规定,还言语侮辱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情节,其行为当然应该受到谴责,只是他实际受到的“惩罚”相对他理应受到的指责而言过重了。也有些受害者并无行为不当,琼斯先生走另一条路回家无可厚非,穿性感衣服外出也不是什么过错,他们不应该因此受到指责。同样,对于是否应该指责邪教“受害者”的问题,我们也要辩证看待,这也是笔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希望引起更多人客观看待邪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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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邪教组织人员构成庞杂,既有发起者、骨干,推动者、又有被裹挟者、被蒙骗者,还有一些受害者痴迷、参与程度较深,逐渐被“提携”为组织骨干,成为更大的施害者。邪教犯罪的特点决定了行为人同时既是“受害者”也是“施害者”,其本人受邪教组织蒙骗控制后,会继续拉拢欺骗其他人,导致他人加入邪教或受到伤害,其活动扰乱、破坏社会秩序等。如2014年5月山东烟台发生的邪教成员致人死亡事件,就是因为几名“全能神”成员意欲拉拢信众未果而将发展对象活活打死,他们最终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由于邪教现实危害和潜在危害都很巨大,为保护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利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打击、取缔邪教活动的法律法规,从上至危害国家安全、下至参加邪教活动等都做了明确的惩治规定。在这个意义上,邪教人员不但应当受到指责,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邪教问题的复杂性,单纯的指责很多时候于事无补,还会事与愿违,起反作用。从“指责受害者”的心理成因可以看到,对邪教人员的指责主要是出于“事后诸葛亮”的结果偏误。丹尼尔·卡尼曼指出,后见之明会导致我们低估事实、影响决策,“后见之明对那些决策制定者尤其无情”,而且“结果越糟糕,后见之明的偏见就越严重”。一般人很少直接接触邪教,对邪教的传播手法、技巧等知之甚少,每当看到那些“离谱”的邪教现象,很容易觉得不可思议,难免产生指责冲动。然而,人们的片面指责可能造成对邪教人员及其家庭的二次伤害;对邪教问题的轻视会导致我们减少自我防范意识,增加落入邪教圈套的风险;低估邪教传播发展能力,会导致决策者忽视邪教问题背后隐藏的系统风险。对于家人误入邪教的情况,简单粗暴的指责会加深彼此隔阂,错过挽回时机,还会把家人“推向”邪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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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骂也不是,不骂也不是,那该怎么办

  首先,要明确该谴责谁、争取谁。党和国家治理邪教始终坚持打击少数,团结、教育、挽救大多数的原则,既要有效扼制邪教组织发展,又尽可能保护受害群众,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我国《刑法》对邪教犯罪的组织主犯、骨干、普通信众等定罪原则作出了细致的区分,对部分痴迷邪教经普通教育仍不能自拔的群众,党和政府还采取措施,对其进行一系列艰苦、耐心、细致的思想矫治、教育转化工作,使大部分邪教痴迷者认清邪教本质,回归正常工作和生活轨道。我们也要积极响应国家规定,理性看待邪教问题,对邪教骨干与普通信众予以区别看待。

  其次,要摒弃偏见,正视问题。辛格指出,“谴责受害者”的积习阻碍了专业人士去观察大多数陷入邪教中的人,并对成为邪教牺牲品的人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理解。对普通人而言更是如此,我们很少机会对邪教现象作深入、具体的了解,也大可不必耗费过多精力作系统、详尽的研究,但我们至少要明白,邪教问题不是一直以来想象的那么简单,要摒弃刻板偏见,祛除那种“加入邪教的人不是笨就是坏”、“邪教邪说不堪一击”、“骗得了别人、骗不了我”的错误观念。我们不一定具备揭批邪教的能力,但可以做到不看、不听、不传、不信邪教的宣传。我们不一定有能力挽回被邪教洗脑的家人,但是应该知道第一时间不是去指责谩骂,而是亲情感化或求诸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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