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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向你传教怎么办?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反邪教网 作者:振民育德

  宗教信仰需求是群众中存在的一种正常需求,宗教传教活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是一种正常现象。然而,就好像商品销售方式有合法销售、有非法传销等,社会上的传教活动也是良莠不齐,宗教信徒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传教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且不易监管。不少邪教正是瞄准这一点,它们打着宗教的旗号进行传教,使人蒙在鼓里,一些人误入邪教,还以为参加的是正常的宗教活动。因此,对于生活中遇到的传教活动,我们不能掉以轻心,轻易相信,而应该增强防备意识,提高辨别能力,划清合法传教与非法传教的界线。

  宗教、非法宗教和邪教的传教手法都很多,相互混淆,难以区分。当有人向你传教,留心以下四个问题,能帮我们避免落入非法宗教或邪教的传教陷阱。

  一、从事传教等活动的是不是合法教职人员

  宗教信徒多有传教冲动,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讲经、布道等传教资质,不要随便相信一些自封的、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教职人员的所谓“布道”、“劝导”。

  宗教教职人员是对各宗教专门从事教务活动人员的通称,一般包括:汉地佛教的比丘、比丘尼;藏传佛教的活佛、喇嘛、觉姆;南传佛教的庇祜(或称都、法、召章)、帕西提厅(或称吴巴赛)、帕萨米厅、帕祜巴、帕松烈尚卡拉扎(僧王);道教的全真、正一派道士;伊斯兰教的阿訇、伊玛目、专职哈提甫;天主教的主教、助理主教、辅理主教、司铎(神父)、执事、修女;基督教的主教(或称“监督”)、牧师(包括个别教会传统中相当于牧师的长老)、教师(或称“副牧师”)、长老、传道员(或称“教士”)等。

  《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要经宗教团体认定,须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才能从事宗教教务活动。除教职人员外,经宗教团体依据本宗教全国性团体的规定认可的人员,可以主持宗教活动。未经依法认定、备案或未经全国性宗教团体认可的所谓“神职人员”进行的传教活动,均属于非法传教。

  二、他想要发展你加入的是不是合法宗教团体

  不管什么人向你传教,说得怎么天花乱坠,都要了解清楚,他想要发展你加入的“团体”是不是合法宗教团体。

  《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成立宗教团体必须有可考证的并且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且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教规,这就在实质上只承认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新教“五大宗教”及其建立的7个全国性宗教团体,即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等。

  为便于开展活动,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也相应成立了地方各级宗教团体。目前,全国共有各级宗教团体3994个,其中全国性宗教团体7个,省级宗教团体179个,地、市、县级宗教团体3800多个,所有宗教团体都要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接受民政部门和宗教事务部门的监督管理,否则都可被认定为非法组织,切勿相信一些所谓临时成立的、未经注册的机构或团体。

  三、他们开展宗教活动的地方是不是合法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活动场所就是对方邀请你去参加聚会、拜佛、诵经、礼拜、祈祷等宗教活动的地方,包括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活动场所有明确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必须由宗教团体提出申请并筹建,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予以登记,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信教公民有进行经常性集体宗教活动需要,尚不具备条件申请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由信教公民代表向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征求所在地宗教团体和乡级人民政府意见后,可以为其指定临时活动地点。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指导下,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对临时活动地点的活动进行监管。

  要高度警惕在合法宗教场所以外的地方开展的“宗教活动”,更不要误以为临时场所、临时活动可以不受监管,不少邪教活动,正是打着“临时聚会”等名义开展秘密传教活动。不少邪教组织在“教义”里加入一些所谓“神”再临人世是“隐秘”做工等说辞,企图让人们相信他们开展秘密活动是“合理”的,这些行为正好说明他们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四、他们是不是按照合法教规教义开展活动

  合法宗教团体必须有可考证、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且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教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在宪法、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各宗教教义、教规及传统宗教习惯,在宗教活动场所集体进行的以及信教群众在自己家里进行的拜佛、诵经、礼拜、祈祷等活动,都属于正常的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

  一些邪教组织为掩人耳目、逃避打击,往往冒用宗教名义聚拢信众,一开始时隐藏很深,不易发觉,但是,为了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在骗取信众的信任后,就会拿出一套新说辞,譬如说“全能神”邪教说《圣经》已经过时等,让信众学习他们“自创”的新教义或对宗教传统经典的“新解释”,从而达到对信众的思想控制。他们在所谓新“教义”里加入一些引导信众的内容,以此操纵信众做出一些违背正常伦理价值、社会秩序的事情,使信众成为他们的傀儡。

  因此,一旦听到违背或超出历史沿革的对宗教经典、教义、教规的“传道”,一定要倍加留意,提高警觉,不要一不小心误信了“离经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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