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邮箱:2386546473@qq.com

举报电话:110

X
您正在浏览:首页 > 动态

群众举报!邪教“约瑟家"人员在广东获刑!

时间:2024-02-18 来源:广东省反邪教网 作者:王凡

  2023年7月12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被告人杨某云上诉,维持原判。此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某云,张某梅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杨某云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40000 元,被告人张某梅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30000 元。

  杨某云,男,1970年 11月 2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因本案于2020年2月12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 3月20日被逮捕。现押于佛山市禅城区看守所。

  张某梅,女,1973 年1月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江苏省盯胎县穆店镇人,因本案于 2020年2月 12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0日被逮捕,2023年5月11日被释放。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04 年,被告人杨某云、张某梅加入邪教“灵灵教”的变种“约瑟家”组织;2012 年,“约瑟家”组织被政府取缔后,两人退出了该组织。2017 年,“约瑟家”组织对外用“真耶稣教会”等名称恢复邪教活动,冒用宗教名义宣扬歪理邪说。2018 年,被告人杨某云、张某梅在江苏省淮安市重新加入该非法组织。2019 年 2 月,被告人杨某云受“约瑟家”组织上级王某(另案处理)的指派,以广东“传道队队长”的身份到广东开展非法宗教活动。被告人杨某云以佛山市禅城区强塘北便村一出租屋为据点开展活动,带领被告人张某梅、同案人徐某及“阿武夫妇”“郑兄弟夫妇”“刘姐妹”等组员到珠三角地区各地教堂向基督教信众宣扬该组织的歪理邪说,并吸纳成员。

  2019年10月开始,上述人员在佛山市及周边城市广州江门、中山、珠海等地向各地基督教堂的工作人员邮寄邪教宣传单。在被告人杨某云、张某梅的安排下,各成员于 2019年 12月 24、25 日连续两天在佛山市多个基督教堂附近向基督教的信徒散发邪教宣传单。被群众多次举报至公安机关。截止案发前,被告人杨某云、张某梅已组织派发、邮寄上述宣传单 300 余份。2020 年 2月 12日,公安机关在佛山市禅城区强塘北便村一出租屋抓获被告人杨某云、张某梅,并扣押了被告人杨某云手机两台、被告人张某梅手机一台、面包车一台 (含车钥匙一把)及邪教宣传单。

  佛山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张某传播邪教宣传品,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情节严重,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一项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建立邪教组织,或者邪教组织被取缔后又恢复、另行建立邪教组织的;

  (二)聚众包围、冲击、强占、哄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一)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达到下列数量标准之一的:

  1.传单、喷图、图片、标语、报纸一千份(张)以上的;

  2.书籍、刊物二百五十册以上的;

  (十二)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文章二百张(篇)以上,电子书籍、刊物、音视频五十册(个)以上,或者电子文档五百万字符以上、电子音视频二百五十分钟以上的;

  2.编发信息、拨打电话一千条(次)以上的;

  3.利用在线人数累计达到一千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组成员、关注人员等账号数累计一千以上的通讯群组、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宣扬邪教的;

  (十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130533.jpg


汕尾: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反邪宣传“四进”扬正气

汕尾市相关部门在海丰县举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反邪教宣传教育“四进”活动。

广东省反邪教网  粤ICP备130844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