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邮箱:2386546473@qq.com
举报电话:110
1、有人派发邪教书籍、宣传单和光盘;
2、有人张贴、悬挂邪教宣传标语、横幅;
3、邪教人员聚会。
1、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2、通过信件邮寄向公安机关举报;
3、到公安机关或当面向民警举报;
4、通过公安机关公布的电子邮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举报。
广东省公安厅:http://gdga.gd.gov.cn/
广东省反邪教网:https://www.gdsfxj.com/
(一)发挥较大作用的,奖励3000至10000元人民币;
(二)发挥重大作用的,奖励10000至50000元人民币;
(三)发挥特别重大作用的,奖励50000至100000元人民币。
(一)同一举报人向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安机关举报同一线索的,不重复奖励,由最先受理的公安机关给予奖励(以公安机关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条线索进行奖励,奖励金分配由举报人自行协商;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以公安机关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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